打球要注意不要打到頭. 

每球得分新制說明-國際羽總草案1-29 Dec 2005
1、每局由先得21分一方獲勝,3局2勝制。
2、20平分時需連贏2分獲勝一局。如:22比20、25比23。
3、29平分時先得到30分的一方獲勝一局。
4、每球的獲勝方得到一分的加分。
5、每球獲勝方有次球的發球權。
6、每局某方到達11分時休息60秒,(1、2)(2、3)局間休息120秒。
7、單打時球員獲得零分或偶數分時在右發球區發球及接發球,奇數分時在左發球區發球及接發球。
8、雙打時獲得零分或偶數分時由應站在右發球區球員發球,奇數分時由應站在左發球區球員發球,並由相對應的發球區
球員接發球。
9、雙打時球員不交換發球區,除非是在發球時贏球得分,該球員再由另一發球區發球,並保持該位置。
-原則上雙打任何一方選手都會輪流有發球權。
-裁判及球員要記住上一球的發球區。
10、決勝局某方分數先到達11分時雙方選手換邊。
11、發球規定
-發球時球拍應指向下(取消原規則球拍頭最高點應低於握拍手的最低點)。
-新增延遲發球規定(球拍向後及準備發球的動作不可過久)。
-腰的定義(肋骨最下緣的想像橫切面)。
12、發球區錯誤
-發生發球區錯誤後,無論輸贏,將不更正錯誤,球員保持在錯誤的發球區
或錯誤的發球員。
13、教練指導
-教練可在比賽中指導選手,除了(球在比賽中)之外。
-教練應坐在指定座位中,不可站立場邊指導選手。
-局間60秒休息時教練留在座位上,選手可至教練座位前接受指導;120秒
休息時教練可進場隨著選手換邊後指導。
-若裁判認為球員被對方教練所干擾,可判(重新發球)。
-教練干擾比賽若經裁判制止不聽,可能被裁判長請出會場。
14、球員離場
-只在法定休息時間允許。
-除了法定休息時間,擦汗喝水將不被允許。
-由於場地有汗水要求擦地,球員仍須留在場內不可藉機離場擦手等。
-球員在場地繞圈子拖延時間不許可。
15、換球
-舊規則規定只要雙方選手同意換球,裁判不得拒絕。
-新制規定雖然雙方選手同意換球,裁判認為羽球仍然良好,可拒絕換球。
16、線審判決
-已經開始試用主審可更改線審判決。
-這更正必須是主審主觀的、主動的更正而不是在選手或教練或觀眾的要求下更正。


資料來源:中華羽球協會
其他相關資料連接: http://www.yest.com.tw/yest_ace%20tec%20international_badminton%20rule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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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ckyang12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